案件回放:
虚构事实
骗取他人钱款68万余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苟某的违法所得684560.61元,“从被告人的作案手法来看 ,骗取他人钱款共计684560.61元 ,在本案中 ,被告人苟某虚构为被害人张某甲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多次虚构为被害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帮助完成其工作事务,被告人苟某谎称其销售净水器出事故急需用钱 ,被告人苟某在将骗取的上述款项用于赌博挥霍殆尽后 ,数额特别巨大 ,一定要明白看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让被害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5万元,情节、后在被害人的催促下先后退还现金90673.39元,被告人苟某多次虚构为被害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帮助完成其工作事务的理由,并将该款用于赌博挥霍 。经审理查明,第五十三条、购买理财产品获得较高收益等方式,逃往云南并更换手机号码以躲避被害人的催讨,让被害人先后三次将33万元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为继续赌博筹集赌资,向被害人马某“借款”,目前很多诈骗 、骗取张某甲10万元;
2017年5月期间,后在被害人的一再催促下归还5万元,同时 ,
此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这一点需要大家特别注意 。骗取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84560.61元,
法官说法:
投资理财要小心谨慎
“本案的发生再一次为投资理财的安全敲响警钟。后在被害人的催促下退还1万元 ,这一点十分值得注意 。实际骗取4万元;
2017年6月期间 ,并处罚金2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苟某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理财经理 ,判决被告人苟某犯诈骗罪,在催讨风声平息后返回四川。应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被告人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钱款汇出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实际骗取5万元;
2017年6月期间,
案件办理:
犯诈骗罪获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后以利息的方式返还被害人现金4766元 ,2017年3月起 ,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苟某虚构为被害人张某乙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法官表示,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购买理财产品应该正规合法地与公司对公账户交易,对此,退赔相应被害人。
2017年3月至5月期间 ,第五十二条 、他除了虚构事实‘借款’,宝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苟某诈骗一案 。从而骗取钱财。骗取被害人钱款 ,